台海网8月9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/文 杨希/漫画) 父母赠送的房产,离婚时要分割吗?房子租给别人,能租30年吗?老人名下房产,如何过户到孙子名下……
近期,翔安区的村(居)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房产有关的法律咨询。当遭遇这些房产问题,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快来看看村(居)法律顾问如何为居民排忧解难。
父亲赠房产,离婚时要分吗?
最近,翔安区居民林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,他和妻子正在闹离婚。林先生咨询说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父亲赠与其一套房子,离婚时,其配偶有权分割吗? 村(居)法律顾问洪静律师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“一方的婚前财产”和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”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另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29条: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因此,如果林先生的父亲明确约定将该房产赠与林先生一方,则该房产属于林先生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。
公婆名下房产,如何过户到孩子名下?
近日,翔安区金海街道居民陈女士咨询一继承问题。陈女士的公公过世了,婆婆名下有一套商品房,是夫妻共同财产,公婆只有一个儿子,即陈女士的老公。现在,陈女士咨询说,这套房子如何操作才能过户到自己孩子名下。
村(居)法律顾问陈珺律师认为,因案涉房产属于公婆的共同财产,故实际上有二分之一产权是婆婆实际享有,另外二分之一是公公享有。公公过世后,其二分之一产权的继承人为公公的妻子与儿子。因此,新的实际产权人应该是其婆婆有四分之三,其老公有四分之一。陈女士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孩子名下,必须婆婆和老公同意才可过户,否则无法过户。
房子租给别人,能租30年吗?
翔安区凤翔街道刘女士咨询说,她想把家里的旧房子租给别人,可以租30年吗?
对此,村(居)法律顾问林秉哲律师说,不可以。因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705条规定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。超过20年的,超过部分是无效的。所以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30年,则超过的10年是无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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